中新网海口7月23日电 (记者 谢雁冰)今年2月底,一场原本约定在新加坡进行的仲裁案件,在海南开庭。
这不仅是海南自贸港首例涉外临时仲裁案件,也是境外回流到海南自贸港的首例跨境海事海商类临时仲裁案件,标志着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制度的国际公信力与制度创新成果通过实践检验。
记者日前跟随司法部采访组来到海南省仲裁协会,了解这例涉外临时仲裁案件背后的故事。
何为临时仲裁?海南省仲裁协会会长刘道俊介绍说,临时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共同选择仲裁员组成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仲裁庭在裁决作出后即告解散的仲裁方式。
“临时仲裁相比机构仲裁,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协商制定出更灵活的程序规则,同时效率相对更高,收费较为便宜。”刘道俊说。
该案是一宗由新加坡企业诉海南企业的海事纠纷案件。双方原选择在新加坡仲裁,但这起争议纠纷的标的额不高,一旦按照原合同约定在新加坡仲裁,相较在海南解决纠纷而言,双方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维权成本,再加上往返的时间成本,企业可能得不偿失。
在申请财产保全阶段,海口海事法院洋浦法庭创新性引导双方变更为在海南自贸港仲裁,适用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程序。
在临时仲裁中,仲裁员的选择至关重要。该案中双方对仲裁员的选择起初存在分歧。海南企业倾向于选择临时仲裁员名录内的仲裁员,而新加坡企业则希望跳出名录,选择具有特定领域经验的仲裁员。
“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里有相关规定支持申请人的诉求。但目前在国内选择名录外的仲裁员,还需要做一定的创新突破。”刘道俊说,“为了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请求,提高仲裁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我们利用海南自贸港相关法规优势,支持双方当事人在名录外选择合适的仲裁员。”
最终,在海南省仲裁协会的协助下,双方共同选择了一位在临时仲裁员名录外、具有多年海事仲裁经验的中国籍临时仲裁员。
“有了海南自贸港一系列的制度保证,我们在当地就能展开临时仲裁,临时仲裁庭审非常公平、专业,具备国际化水平,仲裁员对案件的把握非常准确,仲裁全流程非常顺利、高效,确实为我们企业节约了不少成本。”申请人新加坡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殷嘉科表示,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开放,有效维护了企业权益。
对于被申请人海南某公司委托代理人秦伟来说,该案的顺利推进,让本地企业充分感受到了海南自贸港临时仲裁制度的优势,进而对海南的法治环境充满信心。
目前该案已于今年3月底作出临时仲裁裁决。“本案的顺利裁决意味着海南临时仲裁制度创新首次应用于有临时仲裁应用传统的海事海商行业领域,体现该项制度创新在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正日益扩大。”刘道俊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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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义务,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保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